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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广本逆行飙车,罪涉危害公共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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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3-10 09:32:27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   1月9日18时许,合肥滨湖新区包河大道与环湖大道交叉口向东约3公里处,李某吸毒 后驾驶一辆合肥牌照的广本车超速、逆向行驶撞上一辆无为牌照的普桑车,造成两辆车内驾乘人员6死4伤。
   这起惨祸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,采用何种罪名批捕李某?检察院也很慎重,检察院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李某批捕。
     我国刑法规定: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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