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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春节期间“租男友”市场火热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峮树    时间: 2013-2-12 20:51
标题: 春节期间“租男友”市场火热?
春节期间“租男友”市场火热
新加坡联合早报(2013-02-12)

(合肥综合电)为了逃避春节回家被亲友“催婚”,中国社会上近年出现女生“租男友”过年的现象。而随着需求人口增多,“租男友”一改网民发帖互助的形式,转而变得商业化、专业化。

  据新华社报道,中国最大搜索引擎“百度”成立了“租男友”的贴吧,有意“出租”自己的男士和希望“租赁”男友的女士可以互相交流。在著名的淘宝网上,更有店铺做起了“租男友”的生意,并提供“多种租法供选择”。

  只要在淘宝网上输入关键词“租男友”,便有超过2000件“商品”出现:小到逛街、吃饭、看电影,大到过年回家、接送父母、出席各种社交活动等等,服务内容一应俱全。很多出租者还明确规定了“业务”底线——不同床、不上坟、不祭祖。

 同时,“租男友”在网络市场上也形成了较为统一的价格标准。除了“恋爱”过程中产生的如路费、食宿费等由雇主承担外,逛街、看电影等服务的费用为30至50元(人民币,下同,约6至10新元)不等,雇主还可以选择600至2000元的“日租价”。在自我描述中综合素质越高者,价格也就越高。

价目表细致

  除了列下一般价格外,一些“出租男士”更写明额外备注。例如有个男士注明:“陪逛街20元/小时,3小时起15元/小时,手提物品超过2KG,加收20元体力损耗费,超过10KG以上物品请找民工,谢谢!”

  其他类似的备注还有:“陪您父母拉家常,看电视剧,晨练,可以;帮您父母洗脚。不可能”;“陪看鬼片收费加倍”。

  据新华社分析,春节期间“租男友”市场火热的背后,是众多单身女性节假日遭遇“催婚”大关的境况。

  安徽大学法律援助项目的专家则提醒网民,虽然网络市场上强调了“租赁男友”要签订租赁协议,并对双方的权利保证、租金、租期等以及违约责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,但中国法律明文规定,人身不可买卖与租赁,因此即使签订协议,也不能保证租赁过程的合法性,如果双方发生纠纷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。”

 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王开玉则表示,父母们基于尊重的关心会更加有益,当整个社会能宽容、轻松地看待“剩女”问题时,大家会发现其实这真的不是个问题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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