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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中院终审裁定:“房叔”案涉案警察坐牢18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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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1-29 10:06:57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本帖最后由 心远游 于 2014-11-29 10:08 编辑

         詹卫东曾担任合肥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、七里塘派出所警员。一审期间,瑶海区法院审理查明,詹卫东为他人在户口本上虚增人口或者违规迁移户口,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共计245万余元。并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收受他人贿赂61000元,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、受贿罪。詹卫东与方广云(房叔)及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等人合谋勾结,骗取48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等,共计价值997825元,又构成贪污罪。一审判决时,瑶海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、受贿罪、贪污罪判处詹卫东有期徒刑18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。
        詹卫东提起上诉,9月3日,该案二审在合肥中院开庭,检方反驳了詹卫东的观点。日前,合肥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,驳回了詹卫东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        这意味着詹卫东将要度过18年的铁窗生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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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4-11-29 10:12:57 |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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